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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纪说“四风”④】 攸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谢文仔违规操办乔迁宴案

来源: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人气:506   时间:2023-12-05

基本案情

       谢文仔,中共党员,攸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农村饮水服务安全工作,2021年12月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2年11月,谢文仔完成新房装修并入住。2023年5月2日,谢文仔违规操办新房乔迁宴,宴请150人左右。攸县7名乡镇自来水厂老板到场祝贺并赠送礼金合计5100元,20名单位同事赠送礼金合计7200元,造成不良影响。

       2023年7月28日,攸县纪委监委对谢文仔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处理结果

       2023年8月,谢文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相关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第四十条第一款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

        第一条第三款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  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五条  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本案中,谢文仔利用职权上的影响,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原因,一是不知敬畏。谢文仔身为党员干部,在党的二十大之后、纪律处分影响期内,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置若罔闻,将纪法束之高阁,把规矩抛诸脑后,实属“喊不醒、叫不应”的典型。二是陋习不改。入住新房半年后,谢文仔仍在违规设宴、办酒收钱,明目张胆“招待”管理和服务对象,起意是讲究排场、贪图小利,结果是既丢面子、又挨板子。其攸县水利局同事以“礼尚往来”为由送礼金、还“人情”,当地党风政风可见一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移风易俗工作具有反复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整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多次办、“退居幕后”遥控办等违规办酒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要坚持纠树并举,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清正廉洁,推动党风政风持续明显好转,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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