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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深陷理财泥潭 公家账户成了私人“提款机”

来源:原创   人气:1199   时间:2023-05-09

深陷理财泥潭  公家账户成了私人“提款机”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出纳吴春花违纪违法案剖析

   

“因为贪念和私欲,我犯下如此重大的错,如果当初我不动这个歪念头,本已享受天伦之乐的我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被留置期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出纳吴春花在面对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悔恨不已。

经查,2013年至201912月期间,吴春花为弥补个人炒股、炒期货的巨额亏损,以及满足个人奢侈消费私欲,其利用担任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出纳的工作便利,从负责管理的单位各类公账中涉嫌挪用公款累计2680余万元,其中887万余元无法归还,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难以想象,此案中泰山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几乎是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情况下‘裸奔’数年,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株洲市天元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案中3人被移送司法,连续数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财政所长等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这沉重的教训不论对党员干部还是对基层单位,都可谓十分深刻。

 

理财亏损,想“赚回来”便动了歪念头

 

吴春花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高墙铁窗生涯的起点会是她入市10多年且自认为颇有经验的股票投资。

早在2002年,吴春花就开始炒股,在最初的那几年里,她赚了点钱,于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便在之后的几年里加大了股市的投资。可好运并未总留给她,在2012年左右,股票市场的激烈震荡让吴春花投入的本金亏得所剩无几。

“因为炒股亏了钱,我不甘心自己工作几十年的积蓄就这么没了,但我个人又没有钱‘翻本’,所以就想利用自己担任单位出纳的便利,暂时挪用点公款用来炒股,等赚回来了再把公款还回去。”在刚被带入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的那一刻,吴春花神情呆木的反复摇头,许久后回过神来,才向审查调查人员道出了自己最初做的这个“春秋大梦”。

可吴春花万万没料到,挪用公款到股票市场“翻本”,这个念头只是她深陷理财“噩梦”的开始。

2013年,吴春花利用自己负责管理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多个重要公账的机会和出纳身份的便利,着手实施自己“美好”的股票“翻本”计划。但事与愿违,她费尽心思挪出的每笔公款在投入股市后全都“打了水漂”。

在股票中持续巨额亏损后,吴春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她亏得越多就越加大资金投入,挪用公款的频率越来越高,数额也越来越大,她着魔般的想着把股票中亏损的钱“搏回来”,头脑中已完全没有停手的想法。

“有时一个月连续5次挪用公款,最大的一笔挪用了135万,这些钱大部分都投入了她的理财‘豪赌’当中。”专案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吴春花当时甚至听信社会上一些收费的所谓“理财专家”的花言巧语,开始涉足高风险的贵金属期货交易。

“有‘投资专家’告诉我说炒黄金很赚钱,于是我就开了账户,从单位公账里挪出来一笔钱投了进去,哪知道这个比炒股更难,钱刚投进去,一下子就没了。”吴春花描述自己当时疯狂挪用公款投资时的状态,称自己就像是在街边买白菜一般,对公帐上的资金想挪就挪,已完全不顾及后果。

与此同时,由于长期挪用巨额公款,手中随时存有大量现金,这让吴春花内心产生了一种“隐形富豪”的错觉,此时的她不仅挪出大笔公款往股票期货市场里扔,自己的消费也开始变得奢靡了起来。

“脸上做一次美容就花2万多,在外地旅游时随便消费就是几万,这些钱她根本不放在眼里。”专案组干部介绍,在调查期间,吴春花甚至对自己微信支付中万元左右的消费记录根本想不起自己是在哪里、干了什么,只知道这是自己花掉的。

一边是理财市场的巨额亏损,一边是自己奢侈生活的高额消费,把吴春花一步步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管理松散,让“黑手”有了可趁之机

 

其实在最开始,吴春花并不是直接挪用单位公账中的公款,因为十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告诉她,挪用单位公账中的公款手续较多、程度较难,于是她把手中的工作和几个公账都“过筛”一遍后,才选择了管理相对松散,且仅凭她一人之力就能“搞定”的征地拆迁款下手。

“吴春花选择挪用征地拆迁款,跟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以存折形式发放拆迁款的管理松散,和银行各类业务‘代办’容易有关。”负责办理该案的专案组干部介绍,征地拆迁过程中,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户达成协议后,会要求被拆迁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指挥部财务人员负责到银行帮被拆迁户开办存折、设置密码,并将拆迁款汇入账户,这个开户、汇款的过程都是吴春花在操办。

但拆迁款汇入存折账户后,距离交给被拆迁户仍有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内,“躺着”巨额拆迁款的存折却由掌握密码的吴春花代为保管,这对当时急需“本钱”在理财亏损方面“赚回来”的她来说是“天赐良机”。

“因为我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人员,在银行是有备案的,之前这些账户是我代为开户的,拆迁款也是我在柜台操作汇入的,所以我拿着这些以拆迁户名义开户的存折去取款,银行也没有多问。”吴春花说。

就这样,吴春花轻易的将本应支付给被拆迁户的拆迁款取了出来肆意挥霍,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却没有丝毫察觉。

但指挥部要将这些已变成“空壳”的存折交给被拆迁户时,存折里没有了拆迁款,这又该如何处理?

“我先将挪用过的存折注销,然后用同一个被拆迁户的名义重新开办一个存折,再用之前同样的取款方式,从另外的被拆迁户存折里取钱,存入这个新开办的存折当中,这样存折交给被拆迁户时,既不会少一分钱拆迁款,也看不到拆迁款被挪用的银行流水记录。”吴春花说。

整个操作过程,吴春花犹如拿自己口袋里的钱一样轻松容易。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挪用方式不论怎么挪,都始终会有一个资金“窟窿”。为了不引起单位的注意,吴春花会利用各个公账对账日期的“时间差”,采用账户资金互转的形式,相互挪用手中几个公账中资金来“平账”,以此制造出资金并没有短缺的假象。

就这样,在2013年至20175月期间,吴春花利用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对存折账户管理的漏洞,以及银行工作的疏忽,用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挪出了800多万拆迁款,而这些钱几乎都被她投入股票期货交易中亏损了。

 

财务制度“空转”,监管层层失守

 

2017年,指挥部改变了拆迁款的支付方式,由存折支付变为存单支付,存单支付取款日期是固定的,没有了可以随意支取的拆迁款,这让吴春花“措手不及”。

面对公账中已出现的巨大资金窟窿,想“搏一把后还回去”吴春花不得不铤而走险,开始违规购买银行支票、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来挪用公账中的存款。

“正常情况下,出纳从公账中取款要在专门的银行支票上填写取款金额和用途,然后由专门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会计盖上章,同时法人盖印私章,并报领导审批同意。”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说。

如果严格按程序操作,仅担任出纳员的吴春花想凭借一人之力避开层层监管来违规使用、盖印银行支票,并在连续数年内挪用单位存款近两千万而不被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泰山路街道办财务制度长期没有得到落实执行,成为一纸摆设,这便让吴春花钻了漏洞。

 “按规定,月末我要核对公账中的资金使用情况,银行对账单是由我去银行取,并且要与出纳核对我们做账的流水、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在确认无误后再盖上财务专用章送交银行备存。但我没有车,也不会开车,不方便去,所以自2016年以后我就没有取过银行对账单,都是吴春花去取、去送的。”调查期间,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会计刘某对专案组这样说。

刘某的不负责为吴春花提供了制作假银行对账单来隐瞒公款被挪用实情的机会,就连要会计专门保管的财务专用印章也“放心”的交给吴春花使用,吴春花正是抓住这种机会,在违规购买的空白银行支票和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上疯狂盖章。

“两本25单的银行支票被吴春花一次性盖好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事后她只需往支票中填上金额就能去银行取钱。”专案组干部介绍,这50张空白支票中,除了3张因填写错误而作废外,其余的全部被吴春花用于挪用公款。

而在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跟吴春花“搭档”的三任财务会计的做法几乎都如出一辙。

不仅如此,泰山路街道办事处两任财政所长都未正确履职,未及时检查单位银行支票使用情况,也不对吴春花手中管理的公账进行资产清查;而街道办事处领导在明知吴春花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下,不按要求安排轮岗,导致吴春花连续7年挪用公款都未能被发现。

更让人意外的是,本应全面细致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在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连续两任主要领导调离时都未能发现如此严重的问题。

财务人员、财政所长、街道办负责人、审计及银行部门,这些原本环环相扣的监管主体哪怕有一个环节履职到位,吴春花就无法轻易挪出公款,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但很可惜,环环相扣的监管却层层失守,让吴春花挪用公款犹如探囊取物。

“是我害了自己、害了同事啊!”今年5月,吴春花在被移送司法时悔恨的说了这句话,但为时晚矣,等待她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廖培)

本文转自株洲清廉网。【案例剖析】深陷理财泥潭 公家账户成了私人“提款机”-时政消息-清廉株洲网 (zznew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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